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

时间:2024-02-28 11:57:36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修改后的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1

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3月30日,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作详细解读。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提升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根据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需要和记分制度实施以来执法实践的规律特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进行了三方面调整:

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整体调整记分分值和记分项目。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的危害性,对24项违法记分保持分值不变,降低了20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删除了11项记分行为,上调了5项记分行为的记分分值,记分行为由原来的52项减少到50项。

优化记分梯次。调整后,共有一次记12分、一次记9分、一次记6分、一次记3分、一次记1分等5个梯次。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种类,删除了一次记2分的记分种类。

减少一次记满12分的记分行为。调整后一次记12分的记分行为由11项减少为7项,新增一次记9分的记分行为7项,一次记6分的记分行为由14项减少为11项,一次记3分的记分行为由12项增加为15项,一次记1分的记分行为由4项增加为10项。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2

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等便民利企新措施让人眼前一亮。而像开车打电话由原先扣2分调整为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违停的由原先扣6分调整为扣9分,驾车人也得了解清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更便捷】

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除了推出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这两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外。还推出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这四项便民新措施。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考试科副科长秦雯说:“也就是说只要您持身份证可以在全国任意城市去报名学习大中型客货车。如果您的驾驶证因为逾期未换证需要考科目一,以前只能在发证地的车管所考试,现在在全国任意车管所都可以进行考试。

以后C2如果要增驾到C1驾驶证或者说E照、F照要去增驾D照的摩托车驾驶证的时候,只要考核科目二和科目三,科目一的理论考试可以免考。”

除此以外,新规还强化了重点驾驶人的管理,改进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监管科副科长万珊珊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准入条件更加严格,禁止申请此类驾驶证的情形又有增加,比方说毒驾、二次酒驾等危险驾驶的情形。如果存在这些情形,大中型客货车的驾驶证是不能申领的。”

秦雯说:“以后对于新取得的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的驾驶证,12个月内为实习期。如果是增加取得的驾驶资格,不再单设实习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有调整】

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修改后的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管所牌证科民警李莹说:“删除了驾车不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计分行为,开车打电话的由原先的2分调整为3分,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违停由原先的6分调整为9分。”

新规还在满分学习考试制度方面做了一些调整。

万珊珊说:“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记录的。对于这些驾驶人增加了学习的时长、增加了学习的内容,包括考试的难度也是增加的。”

除此以外,新规中还对记分减免做出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明起将迎大调整3

4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扣分规则将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新举措备受关注。

新规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严,体现在对买分人员、卖分人员、中介的处罚力度上。

《办法》规定:对支付经济利益的买分人员,处所支付经济利益3倍以下、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对牟取经济利益的卖分人员,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5万元以下罚款,一次记12分,同时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对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中介,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10万元以下罚款,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不小心12分就没了”,而驾照销分的“含金量”又被推高,参考“史上最严交规”曾引发“利好分虫”舆论担忧,新规也可能面临类似情况。

站在驾驶人角度,的确存在不熟悉路况被记分,甚至遭遇隐蔽执法的情况,交规变严时产生忧虑,也就不难理解。缓解驾驶人合理顾虑的前提是实现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关键在做到宽严相济。

新规的“宽”,一方面体现在重视发挥记分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导功能,如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免予记分,更加突出“管”而不是一味“罚”,另一方面体现在规定了分值“回血”方法,为驾驶人开启了一道销分正门。

具体而言,驾驶人可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参加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回血”6分。驾驶人有了挽回不慎违章行为损失的途径,自然会主动远离非法销分。

学法减分措施试点工作中,有人将其误解为“驾驶证一年可以扣18分”。在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首先要做好政策解释,避免驾驶人侥幸大意,在此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防止投机者弄虚作假。

为严厉打击买分卖分,多地要求一车扣分限用三证、一证仅限三车,给亲朋好友互助式销分留下余地。《办法》着重针对牟利行为,有待进一步探索不涉及经济利益的顶包扣分,不断提升非现场执法语境下对实际违章驾驶人的身份核实能力,更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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